甘肃省医学影像重点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人员下班前或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离开时要认真检查各种仪器是否正常关闭以及门窗、水、电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二、实验室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17:30,加班及周末进行实验可预先提出申请安排。
三、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四、未经实验室主任许可,实验室钥匙不得转借他人或复制。
五、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卫生,不得在实验室内进食、喝水。实验室内禁止吸烟。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不得在实验室内乱丢乱吐。实验室内不得用明火取暖,严禁违章搭电或超载用电。实验室内严禁放置私人物品。
六、实验时要服从指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爱护仪器,使用各种仪器前,必须仔细阅读仪器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七、实验室设备的设置和器材的存放必须遵循安全、科学、规范、整洁、有序的原则。实验结束后应做好实验场所及器具的清洁、整理,安全有序地存放好所用过的设备器材。
八、值日人员负责打扫实验室,保持卫生、清洁,其他人员要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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