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学影像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有专人(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及仪器说明书、附配件齐全,所有精密仪器必须建立档案。
二、学生及研究生实验时要服从指导,爱护仪器,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或擅离职守。使用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在未熟悉仪器性能之前严禁单独操作。使用各种仪器前,必须仔细阅读仪器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由于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并照价赔偿。
三、为保证科研需要,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对外借出,有特殊情况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办理借出手续。仪器设备借出时,必须严格执行登记验收手续,说明质量情况,清点随机附件,并做到按时归还。
四、在实验中如发生仪器故障、损坏,要及时报告登记,分析原因,及时联系维修,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完好。一旦发生事故,采取相应措施后,迅速向管理人员报告。若因隐瞒事故造成损失者,一经查出将取消其实验室使用资格。
五、仪器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应采取防尘、防潮等维护措施。暂时不用的设备应经常通电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六、每学年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大检查,包括帐、物、卡相符和完好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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