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流程:
1.就诊:患者在医院门诊完成诊疗后,医生会根据情况开具就诊证明。
2.领取证明:患者凭就诊二维码到指定窗口(门诊一楼大厅患者服务中心)打印就诊证明并盖章。
注意事项:
1.《门诊就诊证明书》及《疾病诊断证明书》均实行电子化,手写无效。
2.急诊患者休假不超过3天,门诊患者一般不超过7天,住院患者出院时可开具病休证明,一般不超过14天。为保证休假时长的清晰性和严谨性,病休时长必须用大写数字书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3.门诊部审核证明内容无误后予以盖章,不得提前在空白证明上盖章。
4.上述证明文件原则上不予补开,医师仅针对患者当前的情况进行证明。确因特殊原因需补开的,由医师查询当时就诊情况后,予以开具,并注明“****年*月*日补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