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执行医院的决策部署、要求和建议,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意见等。
3.负责制定保卫处各项安全保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并落实。
4.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对医院的安全现状进行分析、预测,研究医院安全工作新情况,为医院总体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5.加强安全保卫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培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业务水平。
6.做好医院消防监控工作。落实医院消防监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准确掌握全院安全防火情况,针对易燃易爆、重点部位制定预防措施,并加以落实。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制定重点部位的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活动。负责组织火灾扑救,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做好全院视频监控系统的调阅工作。
7.做好医院治安管理工作。开展治安防控,负责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秩序的维护,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各类矛盾纠纷。负责医疗区车辆管理及停车场服务费收缴工作。
8.负责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修订本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全院范围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问题隐患闭环台账,检查隐患整改工作。负责应急物资管理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遇到紧急、重要事件或医疗、公共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果断处置,并按规定流程立即报告给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做好在编职工户籍档案管理,以及申报、核查、登记工作。负责毕业生分配的户口迁移、身份证办理工作。配合辖区派出所办理职工户口迁移手续。
10.深入各部门督促检查安全保卫防范措施的落实。发生突发重大案件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并及时向医院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
11.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