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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第二临床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编辑:lujin 图: 来源:科教部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1日 点击数: 字号:【
根据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第二临床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笔试 专业课笔试,闭卷,3小时,满分100分。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专业能力测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0%,专业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80%; 3、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4、每生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复试小组组长指定专人负责复试主要内容的全程记录并签字保存,以备查。 6、复试小组成员见附表。 三、初试、复试权重及复试成绩计算: 权重:初试60%,笔试25%,面试15%。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笔试成绩×25%+复试面试成绩×15%。 四、录取 1.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拟录取需公示三天。 3.复试后,学术型和专业型不予互转。 4.对所报专业初试上线人数超额较多的,复试前经个人申请,学院批准方可调剂到其他专业。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60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分); 3、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六、注意事项 1、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外国语口语及听力均以百分制打分,满分100分; 2、所有原始记录由复试小组组长、副组长签字、密封,由专人保存; 3、考生复试成绩的汇总、折合,由2012年第二临床医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统一完成(两人统计,第三人复核),第二临床医学院纪委、监察科全程监督。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1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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