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兰大二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保证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依据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0〕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草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负责本院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评品德考核。
二、基本原则
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实际录取人数的120%。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官网公布为准)
四、调剂政策(详见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官网复试调剂通知)
五、复试对象
1、一志愿上线考生;
2、经我院审核通过且同意参加复试的校外预调剂考生(最终调剂以接收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复试通知书为准)。
注: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分专业招生计划、院内调剂办法将在我院官网发布,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官方网站( http://www.lzush.com.cn/)通知,避免错过复试各环节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复试,责任自负。
六、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到与要求:2021年3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携带复试提交材料到兰州大学第二医院行政楼前(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萃英门82号)进行现场报到和资格审查。
(二)复试提交材料: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
2、“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原件。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6、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须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原件。
9、对于医学定向订单生,必须提供省级卫生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如不如实反映,一经核实,取消复试、录取、入学资格。
(三)复试报名、考试费
凡参加复试环节的所有考生均须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50元/人次,复试考试费由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专款专用。考生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描学院官网公布的二维码进行线上缴费(后附缴费二维码)。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七、 复试安排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笔试医学部统一安排,面试由各招生专业组负责安排。
(一)笔试
形式:专业课笔试,闭卷,3小时,满分100分。
时间:3月27日下午2:00-5:0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
(二)面试
面试内容: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②专业素质和实践技能测试③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时间:2021年3月28日—3月30日(各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复试报到时通知)。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兰州大学第二医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报告。
八、录取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分考试类型(统考、单独考试、少数骨干)和培养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笔试成绩×15%+复试面试成绩×35%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60分)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体检安排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十、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一)信息公开
医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布在医院官网(兰州大学第二医院http://www.lzush.com.cn/)。研究生招生信息以医院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二)咨询、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研究生处 0931-8942240
学院申诉邮箱:ldeyyjszs@126.com
医学部申诉电话:0931-8915157
医学部申诉邮箱:yxyyjs@lzu.edu.cn
学校申诉电话:0931-8912440
学校申诉邮箱:yzb@lzu.edu.cn
十一、防疫要求按照国家与地方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和兰州大学医学院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研究生处
2021年3月19日
相关阅读
- 上一篇:关于拟推荐2020年甘肃省“三好学生”荣誉的名单公示[ 03-12 ]
- 下一篇:2021年兰大二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通知[ 03-19 ]